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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县委政法委学习宣传张飚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4-04-14 10:27:46作者:晋宁县委政法委来源:

    为响应中央、省、市政法委号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2014年4月11日下午,晋宁县委政法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张飚同志先进事迹。
    张飚同志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原检察员,2011年退休,从事政法工作32年,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几十年如一日,始终坚守在检察工作第一线,恪尽职守,默默奉献,始终坚持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执法不徇私情,遇事坚持原则,始终坚守清廉的底线,虽然家庭不富裕,仍然安之若素,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从不接受与公务有关的任何吃请和礼物。先后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精神文明先进个人。2013年,他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入选中央电视台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学习会上,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敏同志要求我委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张飚同志为标杆,学习其牢记宗旨、执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其敢于担当、秉公执法的职业精神,学习其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要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守职业良知,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廉洁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断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让老百姓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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