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图文新闻

晋宁县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城乡清洁活动
发布时间:2014-04-29 11:17:43作者:晋宁县司法局来源:

    社区矫正人员是在社区服刑的罪犯,但他们不是特殊的、更不是独立的人群,他们同一般社区居民一样享有社区居住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他们是社区成员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社区的建设与发展离不开他们。
    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司法所每月要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体教育活动,根据《晋宁县“城乡清洁工程”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精神和要求,为积极配合好“城乡清洁工程”的开展,晋宁县司法局把社区矫正人员集体教育活动与“城乡清洁工程”公益劳动相结合,联合辖区内的昆阳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城乡清洁活动。活动当天,昆阳司法所通知的30名社区矫正人员(实到28名,2名请假),准时到场、积极参与。在劳动中,工作人员与社区矫正人员分工合作、互相配合,干劲十足,把城乡道路扫得干干净净、整理的井井有条。
    通过此次活动,社区矫正人员进一步认识到了公益劳动的重要意义,表示今后一定会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公益劳动,不断改造、充实、完善自我,用自己的劳动和汗水洗涤污垢,努力把自身改造成为自食其力和对社会有益的人。此次劳动改造,有益于社区矫正人员从思想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劳动观念、强化社会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从行为上引导他们服务社会,早日回归社会,充分发挥了社区矫正公益劳动惩戒、教育和塑造的功能,成为社区矫正人员塑造心灵、感化教育、融入社会的桥梁和纽带,并营造了我县“城乡清洁工程”人人参与、清洁美化的社会氛围。

滇公网安备 53012202530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