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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14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解读
发布时间:2014-05-04 11:30:02作者:云南法制报来源:
    2014年,力争全省普法责任制落实率达90%以上;力争法律援助事项办理增长30%以上;要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让“法律就是人人必须遵循的最高准则,法律的裁决就是解决矛盾争端的最终形式”的观念深入人心……近日,《云南省2014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正式出炉,该《要点》结合我省依法治省推进实际,对2014年依法治省工作予以明确,共16条意见。
    规范权力运行 强化制约监督
    为有效规范权力运行,《要点》明确,要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程序规定,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并落实省、市、县三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促进评估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决策跟踪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
  加强立法工作。健全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立法后评估机制,完善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制度,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建立公众意见表达和采纳情况反馈机制。重点加强权益保障、民生改善、社会管理、诚信建设、生态文明、城乡统筹等领域立法。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编制《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制定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和省、市、县三级联动审批运行与监管机制,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
    构建全方位监督网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大对法治建设监督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审计、监察等专项监督;各级政协要完善民主监督的形式和机制,提高民主监督质量和成效。加强司法监督,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办案、裁判不公等问题。
    严格公正执法 提升司法公信
    在提升司法公信方面,《要点》提出,要规范行政执法、促进司法公正。具体而言,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综合执法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建设,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
  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确保审判权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深化司法公开,重点推进人民法院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深入推进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健全完善执法办案信息查询系统,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进度、结果,提高执法司法透明度。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把证据关和立案、批捕、侦查终结、起诉、审判关,建立健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创新普法宣传 拓展法律服务
  2013年,全省法律服务机构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要点》明确,2014年,将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将移民安置、教育医疗、劳动社保等民生领域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项目和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健全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在工业园区、县域城镇、民营企业聚集区设立分支机构、建立专业团队,加快乡村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建设。出台法律援助惠民政策,建立法律服务机构代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制度和非诉讼法律援助机制,力争法律援助事项办理增长30%以上。
  在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方面,《要点》提出,要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力争全省普法责任制落实率达90%以上。
  深化依法治理 树立法治权威
  在深化依法治理、树立法治权威方面,《要点》提出,要推动社会矛盾在法治轨道内解决。具体而言,即健全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心理干预机制,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完善网上受理信访制度,推动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就地解决。全面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着力解决入口不顺、程序空转、终而不结、无限申诉等问题,真正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让“法律就是人人必须遵循的最高准则,法律的裁决就是解决矛盾争端的最终形式”的观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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