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晋宁县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首次推出“一镇(乡)一村一法官”工作联系制度,通过深入到乡镇、村委会、群众家中,更好的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工作方式方法更接地气。
晋宁县人民法院通过广泛、深入的调研了解到:我县基层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而县法院内年青法官虽然较多,但缺乏对乡镇基层民情的了解、体验,法官特别是年青法官有就案办案、脱离群众的倾向。了解情况后,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省基层法院系统率先建立“一镇(乡)一村一法官”制度,由院领导班子负责联系一个乡镇及一个村委会,其他法官干警联系一个村委会,通过电话联络、实地走访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加强沟通交流,依靠基层组织,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灵活多样、因案制宜的审判方式,到现场去调查真相,到农户中去化解矛盾,到基层去析理讲法,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彻底消除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并要求联系法官及时向县法院反馈、汇报相关工作情况,坚定不移地走实群众路线。
晋宁县人民法院通过实施班子成员联系乡镇、法官干警联系村委会的“一镇(乡)一村一法官”工作制度,每名法官都抽出时间,走出“院”门,深入到群众中去,面对面了解群众需求,逐渐将工作方式从“坐堂问案”向“巡回办案”转变,每一位法官都将力争当好“普法宣传员、纠纷调解员、民情信息员、法律咨询员、信访防控员、村务监督员”的角色,切实做到访民情,解民忧,暖民心。
目前,晋宁县人民法院“一镇(乡)一村一法官”工作制度正逐步在全县各乡镇、村委会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