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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进法院 学生体验庭审受教育
发布时间:2014-07-27 16:11:51作者:晋宁县人民法院来源:
    近日,晋宁县人民法院大法庭里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仔细一看,法庭上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证人、法警共14人都是中学生,原来这是一次由晋宁县第一中学组织的“模拟法庭”庭审现场。晋宁县人民法院与县一中联系,将学校课堂搬进法院,县一中组织130余名学生旁听了“模拟法庭”庭审过程。
    模拟法庭现场庄严肃穆,审判过程完全按照法庭庭审的规范和程序进行,经过了开庭前宣布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身份、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合议庭合议、宣判等程序。参与模拟庭审的队员能准确把握庭审角色,使案件审理按计划进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使此次模拟庭审更具教育意义,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晓伟同志,从众多刑事案件中仔细挑选一起真实的未成年人校园斗殴,进而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结合在校学生学习、生活的实际环境,认真改写剧本,由学校精心组织学生排练,由县法院工作人员做好场外指导。选取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目的是让同学们知道生活中遭遇人身伤害时如何正确处理,并让其切身感受法律的神圣和法庭的严肃公正,提高学法、守法、护法的法律意识,增强懂法、用法的法制观念。
    在模拟庭审结束后,张专委对庭审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参与模拟庭审的同学尤其是担任被告人角色的学生给予了表扬和鼓励,张专委期望各位同学能通过此次模拟庭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校期间不仅要关注学习成绩,也要重视法律意识的培养,毕业后做一名合格的公民。
    学生走出校园,走进法院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是学生体验法庭威严,接受法制教育的有效形式,针对近年来校园故意伤害案件多发形势,晋宁县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到未成年人教育工作中,积极拓宽法制宣传渠道,采取“法庭开进校园,课堂开进法院,法官走进课堂”等多种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了我县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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