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县法律法规专项宣传活动有特色
发布时间:2014-07-31 10:52:50作者:晋宁县委政法委来源:
晋宁县自7月10日在全县7个乡(镇、街道)开展法律法规专项宣传活动以来,紧密结合当前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作为,主动服务,宣传活动有特色、有亮点:
一是落实方案,突出重点。严格按照《晋宁县2014年法律法规专项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时设置宣传点,有的放矢,突出宣传重点,在7月份重点宣传涉毒知识及禁毒法律法规。
二是多方联动,协调配合。由县司法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组成的宣传工作小组及宣传点乡镇,积极参与,做到了宣传人员到位, 活动准备充分;县纪委牵头、县委政法委组成的督查小组,积极履行督查职责,对宣传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三是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通过发放禁毒宣传单、展示毒品实物和展板、广播循环播放法律法规等形式,向过往群众讲解涉毒知识及禁毒法律法规,提醒大家远离毒品,珍惜生命,提高群众的防毒意识。
四是进村入户,以案释法。7月30日,双河彝族乡开展的法律法规专项宣传活动,除了按方案规定动作做好宣传外,宣传工作小组还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拓展宣传内容和形式,深入双河彝族乡瑶冲村小组,在农家院里为来自全村的村组干部、村民共30余人开设了一场“座谈”式的法制课。法制课上,县法院民刑庭庭长黄锦同志,以县法院近日判决的一起发生在瑶冲村小组的寻衅滋事案件为例,结合《刑法》等相关法律法条,生动细致地讲解了寻衅滋事罪的法律概念及处罚原则,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宣传了寻衅滋事罪的相关法律法规,警示村民要约束自己的行为,经受得住他人的挑唆鼓动,依法做事,遵守法律法规。法制课结束后,宣传工作小组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对几户村民反映的邻里纠纷问题,宣传工作小组从和谐邻里关系出发,积极做好村民的思想稳定工作,主动联系县法院调解室,引导村民通过调解的途径解决矛盾纠纷。
通过多日深入群众、贴近群众的法律法规宣传,有效增强了我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识法、用法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