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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四个一”承诺转变工作作风
发布时间:2014-08-24 20:24:18作者:晋宁县人民法院来源:
    晋宁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2014年1月16日投入使用以来,为当事人提供了立案、诉调对接、材料收转、判后联系、费用收取等更加全面、高效的一站式服务,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需求。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解决当事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晋宁县人民法院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四个一”服务承诺,通过四个月的实践,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和省高院领导的肯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一张笑脸。诉讼服务中心是法院的窗口部门,代表人民法院的形象,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对每一位来起诉或进行法律咨询的当事人首先送上一张笑脸,拉近法官与群众的心里距离,解决脸难看的问题。
    二是一声问候。每位进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当事人,都或多或少的被矛盾纠纷困扰,心情难免低落忐忑,对法院能否化解矛盾充满疑虑,一句“你好,有什么能帮助你?”的简单问候,就可以从心理上打消当事人的很多顾虑,解决门难进的问题。
    三是一杯热茶。在诉讼服务中心安装饮水机,放置纸杯、茶叶等,让每一个来法院办事的当事人都有杯热茶喝,拉近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
    四是一份关怀。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来院的每位当事人应送上一份人文关怀,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的关心、法院的关怀,解决事难办的问题。
    晋宁县人民法院要求诉讼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深刻领会“四个一”承诺的积极意义,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一句话、一个行动”,可以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温暖悲凉的心理,消除群众心中机关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疑虑,传递了法院文化精神的正能量,树立了人民法院“公正、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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