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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县人民法院发出司法建议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发布时间:2014-09-16 16:09:31作者:晋宁县人民法院来源:
    近年来,晋宁县人民法院主动延伸司法审判职能,针对行政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
    日前,晋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两起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案件。二街镇栗庙村委会松林庄村村民陈甲、陈乙认为,松林庄村的搬迁项目涉及自己的切身利益,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搬迁项目推进过程中,未能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于是,两人分别将晋宁县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起诉至法院,要求政府公开相关信息。该案经审理查明,县政府职能部门在被起诉前就已经公开过相关信息,因此县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县法院行政庭在审判中发现,县政府部分职能部门确实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渠道不畅的问题,这致使当事人不清楚自己的申请是否得到了受理。并且在工作过程中,存在未能树立全局意识、未统筹安排,不与申请人作任何形式的示明和沟通的情况,致使当事人多头申请,甚至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开信息。
    鉴于此情况,为让政府职能部门尽快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切实可行的信息公开制度,避免当事人滥用诉权,减少不必要的重复诉讼,县法院及时作出了司法建议,并将司法建议移送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与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指出政府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可行的建议。晋宁县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建议的方式,有效提升了我县政府各部门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推动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作。

滇公网安备 53012202530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