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六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也是普法的攻坚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有针对性的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全县的普法与依法治县工作,积极推进“法治晋宁、平安晋宁、诚信晋宁、和谐晋宁”建设,根据昆明市普法与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举办昆明市2014年全民普法教育考试的通知》(昆普治办〔2014〕26号)及《关于组织晋宁县2014年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集中统一普法教育考试的通知》(晋普治办〔2014〕20号)文件要求和安排,县普治办结合我县情况,于2014年9月20日上午在晋宁县第三中学组织晋宁县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500余人参加普法教育集中统一考试,同时要求各单位自设考场组织单位一般干部职工进行考试。
当天,县人大、县纪委、县组织部、县政协领导对集中统一考试考场进行了巡考,各考场人员准时参加考试、认真答题,无代考、弄虚作假现象发生,参考率达95%。
通过普法考试,增强了我县广大干部职工“权力由法律赋予,权力大小由法律决定,权力的行使由法律规定”的观念和服务为本的意识,警示其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实践中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用法律赋予的权力维护老百姓的权利,用法之利剑规正自己的从政之路。同时,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法懂法用法,并以自己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行为影响带动广大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