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晋宁县组织县级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全县副科以上领导干部、重点监管部门全体人员和部分重点企业负责人共450余人在晋宁会堂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进行了全面学习培训。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的《安全生产法》将于2014年12月1日实施。为提高全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理论水平,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全县经济社会的安全、和谐、稳定发展,晋宁县邀请了省安全监管局巡视员白光福同志作了《安全生产法》专题讲座。
培训会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中政同志主持。会前,县安监局将印制好的500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订版)发到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部分企业负责人手中。会上,白光福同志讲授了安全生产法的修改情况及如何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并运用大量案例,重点对提升安全生产摆位、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强化监督管理,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如何贯彻落实新的《安全生产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详细生动的讲解,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和更好地运用法律法规指明了方向。通过这次学习培训,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对新《安全生产法》的理解和认识,加强了基层一线及企业管理人员对新法的认识和重视,使新法更好地普及到企业生产一线,为新法的实施打下了基础。下步,晋宁县将以此为契机,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活动,为法律施行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