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法官走村入户教授群众防骗知识
发布时间:2015-03-02 21:02:18作者:晋宁县法院来源:晋宁长安网
年关将至,晋宁法院多个部门又接到群众来电咨询“假法官、假传票诈骗”情况。诈骗人通常谎称自己是法官,告知受害人有一张法院传票,赶紧来领取,如不领取将承担法律责任。诈骗人利用受害人恐慌的心理,通过“套近乎”、“恐吓”、或“热心帮助”等方式,骗取受害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及密码等重要信息以获取钱财,或是直接骗取受害人钱财。
针对这一情况,晋宁法官在春节前送达、巡回办案等日常工作中,走村入户教授群众防范诈骗知识,提醒群众切勿轻信,以免上当受骗。
一是不轻易相信陌生的语音提示电话或来电显示为“110”等号码。目前,法院通知当事人均采用人工方式,法官会详细告知当事人案件相关情况,包括当事人姓名、领取相关诉讼材料的时间及地点、案件承办人等内容,绝不会要求当事人汇款到某某账户,或提供银行账户密码。
二是了解法院等司法机关工作常识,冷静判断对方身份真伪。人民法院属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不会对外宣称破获某某大案,或某某大案涉及到受害人账户等内容,因为上述内容属公安侦查职能范围,公民绝不能在电话中轻易泄露自己的银行账户密码、身份证号码等私人敏感信息。对方要求提供财物的则应提高警惕。
三是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必要时通过法院官方公布的联系方式查询清楚。接通电话后,应沉着冷静,询问对方身份、案由、具体的原、被告姓名等案件信息,如信息为子虚乌有的,可挂断电话;但如信息无误,应具体询问对方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找谁领取传票。有疑问时,可及时查询法院向外公开的电话号码询问,或直接到法院查询。
法官温馨提醒:骗子的手段可谓层出不穷,最终目的为受害人财物。在遇到骗子时要做到不为利诱、不为胁迫,时刻保持清醒冷静,管好自己的钱袋、不透露私人信息、及时报警,这样便可揭穿骗子,避免自身财物发生难以挽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