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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县人民检察院办理首起辩护律师与案件绑定业务
发布时间:2015-04-28 20:01:27作者:晋宁县检察院来源:晋宁长安网
    近日,晋宁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了首起辩护律师与案件绑定业务。案件绑定是指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等依照规定,向办理案件的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申请查询案件的程序性信息,案件管理部门对身份证明材料现场审核认证,对符合条件的,即在系统内绑定案件并开出一张案件信息公开查询的回执,上面附有查询网址和登录账号及密码。此项业务的开展使得查询申请人一方面可以凭借检察院提供的登录账号及密码查看案件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及进度、强制措施等程序性信息,另一方可以实现网上申请阅卷、会见等功能,让案件相关人员方便、轻松获取案件信息,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自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以来,晋宁县检察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及省、市检察院的相关要求,认真推行检务公开改革,以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平台,通过接受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和阅卷、会见、公开法律文书等形式将案件信息进行公开,以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下步,县检察院将针对法律文书公开、辩护与代理预约、案件绑定等工作加大力度,案件管理部门发挥好监督效能,督促业务部门适时发布法律文书,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扩大宣传范围,使更多公众知悉只要登录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就能查看相关信息,为案件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提供更大的便利,进一步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使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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