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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规范司法警察履职行为
发布时间:2015-07-07 17:43:16作者:晋宁县检察院来源:晋宁长安网

    晋宁县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7月7日,全院组织司法警察集中学习《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统一规范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履职卷宗及台账登记表的通知》,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并以这次学习为契机,认真查找全院司法警察履职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通过以下三项举措进一步规范司法警察履职行为。
    一是规范司法警察履职卷宗及台账登记。司法警察履职卷宗及台账登记严格按照“一案一卷宗”的要求,依照办案工作区使用流程及司法警察履职程序装订。
    二是强化办案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办案工作卡领用规定,对寄存物品的管理采用密码柜保存,加强办案区工作纪律,《派警令》统一按“样表”式样执行,“履职情况记录”对办案工作区整个办案程序和全部人员活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三是启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勤登记。工作中严格实行看守分离, 24小时严密监视,对每日执勤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强化工作纪律和交接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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