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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法官深夜异地伏守八小时 “老赖”拘留途中悔悟履行义务
发布时间:2015-08-03 14:45:23作者:晋宁县委政法委来源:晋宁长安网
    近日,某冶金建设公司代理人刘某从晋宁法院执行局领到了被执行人刘某拖欠其公司多年的建设工程款。当刘某接过12.5万元执行款时,对三位执行法官连声道谢:“那天晚上多亏你们及时赶赴现场,蹲守一夜,才顺利执行完毕,这些钱来之不易,辛苦你们,感谢三位尽职尽责、一心为民的法官!”
    刘某申请执行的案件由于一直未找到被执行人,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该案执行效果很不理想,公司经营也出现困难。2015年6月3日22时许,执行局李雪飞副局长接到了申请人刘某的电话,据刘某所说,寻找多时的被执行人在昆明北市区某小区内出现,希望法官能够尽快前往执行。虽然此时已是夜深休息时,但想到该信息无疑对于案件的执行有很大帮助,李副局长便当机立断,组织两名精干力量,立即奔赴昆明执行。
    23时许,三位干警到达被执行人所处的昆明北市区某小区内。此时,被执行人刘某所处的房屋灯已熄灭,敲门无人回应,无法确定被执行人是否在屋内。而依程序办理搜查令则需要一定程序和时间,为防止被执行人借机逃离,执行法官决定在被执行人房屋周边伏守,等待被执行人出现。此时正值昆明天气闷热、蚊子最多的时候,三位干警只得坐在车内,忍受闷热的天气和蚊虫的叮咬,轮流值守,直至天亮。第二日早晨7时许,被执行人果真出现,三位法官分工配合、迅速出击,将被执行人刘某控制住,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其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仍态度蛮狠、拒不履行义务,法官只得宣布对其予以司法拘留。
    在前往昆明市拘留所的途中,被执行人翻然悔悟、表示愿意自愿履行义务并当即打电话让亲友代其履行12.5万元执行款。看到申请人领取执行款后满意的笑容,执行法官表示艰辛的付出收获了最好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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