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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进乡村 阳光司法受好评
发布时间:2015-08-03 15:00:25作者:晋宁县委政法委来源:晋宁长安网
    近日,根据全市法院继续开展阳光司法活动的要求,县法院民一庭法官携带昆明中院配发的巡回审判设备,来到上蒜镇金砂村委会,对两起健康权纠纷案件进行公开审理。金砂村委会村组干部、党员代表、村民在庭审现场旁听案件审理过程。
    案件当事人文某、赵某双方原本系邻居关系,平日里也没有矛盾,能够和睦相处。因文家建盖的房屋比赵家高了一点,赵家认为按照农村风俗被人压了一头,于是心有不满。后因出行问题,两家人发生口角,继而大打出手,双方各有损伤,于是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在了解到情况以后,多次到当事人家中走访,开展调解工作,但因双方怨气太大而没能成功。考虑到上蒜镇每年因邻里关系不睦引发的健康权纠纷在晋宁县辖区内持续上升的态势,村组干部亦多次表示希望县法院多到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在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该案审判长决定到当地村委会巡回审理该案。审判长恰是县法院开展“一镇一村一法官”制度,负责金砂村委会的联系法官,因多次到村内开展联系工作,由该法官进行公开庭审将会起到良好的效果。庭审中,审判长充分注重该案的警示教育意义,对案件中一些法律常识,给予解释,并引导当事人化解心中的怨气,珍视邻里关系。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还接受了村民的法律咨询,并耐心解答。审判长表示开展阳光司法活动,既能保证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体现司法公正,又发挥巡回审判深入村寨社区开展普法宣传、警示教育的功能,让当事人、群众更加了解法院工作。村民们也纷纷表示通过今天的庭审深受启发和教育,这次在家门口的案件审理,不仅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而且也学到了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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