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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会议发言摘登
发布时间:2015-10-08 16:07:55作者:晋宁县委政法委转载来源:晋宁长安网
        近日,司法部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会议,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厅(局)长、戒毒管理局局长参加会议。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把对戒毒人员的教育戒治作为戒毒工作的中心任务,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加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保障机制,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保持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水平。
 
  编者择要刊发浙江、北京等12个省(区、市)司法厅(局)负责人在会上的交流发言。
 
        浙江司法厅:探索科学戒治机制 提高戒治效果
 
  浙江省司法行政戒毒机关围绕强制隔离戒毒“惩戒性”“社会控制性”“治疗性”三重属性,坚持把戒毒人员的教育戒治工作作为中心任务,全面提高戒治工作科学化水平。
 
  探索构建循证戒治机制。制定实施《戒毒人员诊断评估办法》,研究开发诊断评估信息化系统,通过对戒毒人员进行个体考察、分析、评估等,找出其吸毒成瘾的犯因性因素,提出个性化的戒治方案并设立专档,对症下药,实施针对性的矫正干预。
 
  探索构建综合矫治机制。建立医疗戒治与康复训练相互支撑、心理矫治与行为矫正相互补充、职业技术教育与劳动康复相互融合、强制隔离戒毒与自愿戒毒康复相互衔接的综合矫治体系,运用管理、教育、医疗、康复等多种手段开展戒治工作,有效激发戒毒人员主动戒毒的内在驱动力,提高戒治效果。
 
  探索构建分类戒治机制。按照戒毒人员性别年龄、戒毒阶段、心理行为特征、吸食毒品类型等不同情况,对戒毒人员实施分别、分期、分级、分类戒治。
 
  探索构建开放式戒治机制。与32家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外聘52名经验丰富的医护人员常年驻所工作。加强与人社、教育部门的衔接,把戒毒人员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纳入成人教育培训体系,把未成年戒毒人员文化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近3年来有9752人次获得职业技术证书,383人次获得学历证书。聘任100名社会知名人士担任戒毒公益大使,招募2100名戒毒帮教志愿者,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戒毒工作。加强与社区戒毒机构、戒毒康复机构的协作,努力实现强制隔离戒毒与其他戒毒措施“无缝衔接”,巩固戒毒成果。
 
  探索构建专业化保障机制。引进医学、心理学、康复护理学等专业人才448名,全系统717人获得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占42.1%;239名民警具有“康复训练师”资格,占15.2%。2014年以来全系统共投入2.35亿元用于戒毒场所基础设施建设,全省10个戒毒所全部建成室内康复训练馆。
北京司法局:大胆实践 制定戒治处方 按方抓药
 
  近年来,北京市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积极探索研究科学的戒毒方法,在中科院心理研究所、北大药物依赖研究所等科研院所的指导参与下,大胆实践,取得了积极成效。
 
  入所时,根据复吸倾向性量表、心理健康测查表以及防御方式问卷等测量数据,并结合访谈,综合分析确定戒毒人员的复吸风险因素,制定“戒治处方”,明确戒治目标和训练方案;根据体质素质基础测试,从运动目标、运动项目、运动强度、运动时间、运动频率和注意事项六要素入手,制定“运动处方”,确定康体训练方向和重点,民警可“按方抓药”。
 
  建立戒治监测评估系统,以班组建设为载体,强化个案戒治和团体训练,通过量表测试、日常观察、访谈等方式,每半年对戒毒人员戒治情况进行一次评估,一方面监测责任班民警是否按照“处方”开展戒治,另一方面监测戒治是否有效,对无效部分进行分析,并对戒治方案进行调整。经评估对比,戒毒人员生理唤醒维度改善率达到26%,戒毒行动维度改善率达到35%,普遍在情绪控制、戒毒效能感、家庭关系修复等方面得到提高。建立运动监测评估系统,确立包括力量素质、心肺耐力素质、柔韧素质、平衡素质和灵敏素质等方面的戒毒人员运动康复检测标准。经评估对比,戒毒人员稽延性症状的比例下降48%,高血压、冠心病等疾病的日常就诊率下降43%,80%以上的戒毒人员身体素质明显改善。
 
  正念防复吸项目是矫治局与中科院心理研究所合作引进的项目,是整合正念减压疗法和正念认知疗法的一套标准的行为干预方法,对改善戒毒人员注意力、降低药物渴求有着很好的效果。通过评估分析,发现参加正念训练的戒毒人员负性情绪干扰反应时下降了30%,正性情绪刺激反应时提升了8倍以上,而未接受正念训练的对照组则无差异性变化,反映出正念训练对戒毒人员情绪系统损害的修复效果比较明显。在试验基础上编制《正念防复吸训练操作手册》,完成项目本土化,并在全局推广。
福建司法厅:从管控型执法向服务型执法转变
 
  近年来,福建省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紧紧围绕“注重安全、提升质量、创新发展、顺应改革”的工作主线,进一步探索完善具有福建特色的“361”戒毒模式,取得了较好成效。
 
  从传统的管控型执法向严格管理、和谐矫治、关怀救助、治病救人的服务型执法转变。生活上关心,为戒毒人员提供“入所包”等生活必需品,为体质差人员配发营养品、配备营养餐,对戒毒人员始终给予关怀和照顾。服务上用心,积极帮助无探访、无亲情电话、无经济来源的戒毒人员查找联系亲属,对亲情淡漠的家庭进行电话拜访和实地走访,尽力修复受损的亲情关系,增强戒治信心。沟通上贴心,采取谈心、班会交流等方式,主动答疑解惑,加强思想引导,营造“严格不失温情,严肃不失活泼”的和谐戒治关系。
 
  在优化医疗资源方面,引进医学、药理学、精神医学等专业人才,为戒毒医疗工作提供可靠的人才支撑。9个场所均与当地综合性医院和精神病专科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建立医务人员培训基地,设置戒毒人员离所就医“绿色通道”,设立了专用病房,保障戒毒人员所外住院安全。主动邀请医疗专家来所诊疗,充分发挥所内和社会医疗资源优势,为戒毒人员提供更加科学有效的医疗服务,努力保证戒毒医疗和日常疾病诊疗的正常开展。
 
  为提升综合戒治水平,坚持“以文化人”导向,营造“优雅温馨、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积极向上”的戒治氛围。创新心理矫治工作,开展“弹性心理训练”研究、沙盘治疗以及素质拓展训练等活动,提升心理矫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拓展场所社会功能,积极开展“场所开放日”活动,在场所建立禁毒教育警示基地展厅,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推进帮扶系统建设,积极联系地方党政部门、学校、企业签订共建协议和联合帮教方案,开展安置就业工作,努力构筑“社会关注、政府关爱、亲情扶助、共同照管”的全方位戒毒支持系统。
 
        山东司法厅:“三三四”工作打造山东戒毒品牌
 
  近年来,山东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立足实际,把握戒毒规律,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戒毒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超前谋划,科学部局,着力打造“三个一”工作体系。
 
  一是构建一个科学部局,确立了“高点定位、规范运行、健全机制、完善体系”的总体要求,争取由司法行政机关独立承担强制隔离戒毒职能,建立8个强制隔离戒毒所,形成了“一局八所”的工作格局。
 
  二是形成一套科学理念。明确“三三四”戒毒工作理念,即:“三个工作定位”,司法行政戒毒是一项重要的执法活动,是一个富有探索性的医疗和心疗过程,是一项综合施策的系统工程;“三重目标”,即减少毒品的现实危害、为戒除毒瘾创造无限的可能性、彻底戒断毒品;“四重身份”,即戒毒所民警具有警察、医生、教师、心灵导师四种身份,要从生理、心理、心灵等方面对戒毒人员进行救治、宽慰、引导和救赎。
 
  三是确立一个科学思路,即以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顺利回归社会为终极目标,实施“国学·齐鲁文化”入心、中医中药戒毒、专业人才培育、医疗服务、场所保障、社会支持六大体系,坚持科学戒毒,打造山东戒毒品牌。
 
  完善戒毒工作支持体系。
 
  一是建立协作交流机制。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加强戒毒工作、建立协作机制、规范场所收治等文件,建立了决策议事、通报会商、协商处置、案件办理、配合协作五项机制。
 
  二是完善社会支持体系。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将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全省规划,与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心理戒毒应用研究。
 
  三是强化所内保障,在所内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保障戒毒人员权益,与高校、社会团体、义工组织、戒毒人员亲属联合开展帮戒活动,组建了警察、戒毒人员、专家学者三支戒毒宣讲队,两年来共举办专家讲坛、亲情规劝会、宣讲报告会等100余次。
 
        湖北司法厅:推进三项创新 努力探索“三化戒治”
 
  近年来,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大力探索创新戒毒工作方式方法,走出了一条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的戒毒之路。
 
  在深入推进“三项创新”上下功夫。创新理念,开展系列教育活动,促使广大民警准确把握戒毒人员“违法者、病人、受害者”的本质属性,牢固确立“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原则,科学设定“确保戒断率、降低复吸率、巩固操守率”目标定位,忠实履行“警察、医生、教师”职责任务。创新体制,在毒害严重的县市区试点建立戒毒工作指导站,推进强制戒毒与自愿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衔接互补,拓展了戒毒工作内容。创新管理,推进分期管理,由综合保障较好的4个所统一负责急性脱毒期戒治,完成脱毒治疗和入所教育,经省局考核验收后转入康复期治疗;期满前进行综合诊断评估,确定是否进入巩固期管理。推进分级管理,每月对戒毒人员康复医疗、教育学习、遵守纪律、习艺劳动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和风险评估,推进自主管理,所队两级成立戒毒人员互助会,增强其自我服务、自主管理能力。
 
  在努力探索“三化戒治”上显成效。系统化的科学模式指引,探索实践形成了以“三期一延伸”(急性脱毒期、康复巩固期、回归准备期和出所后续照管)为主线、以“五个重建”(重建生理、心理、认知、行为、家庭和社会功能)为核心的“351”戒毒模式,帮助戒毒人员提升健康生活、适应社会、保持操守的能力。特色化的场所文化浸润,深入开展“规范导我行、读书增我智、运动健我身、环境怡我情、习艺助我立”五大板块活动,使戒毒人员受到了文化感染,培养了文化兴趣,摒弃了不良嗜好。个案化的教育矫治增效,实施戒毒典型培养“千人工程”,大队民警每人选择两名至3名管理对象,按照“深入了解、分析原因;制定方案、因人施教;定期评估、改进提高;回访调查、跟踪管理”四个步骤,落实针对性戒治干预措施,目前已培养469名所级戒毒明星。
 
        湖南司法厅:履行职能 构建大戒毒大矫治体系
 
  近年来,湖南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全面履行管理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和指导支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三项法定职能,积极构建“大戒毒大矫治”体系,努力推进各种戒毒措施的有效对接,初步形成了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戒毒工作模式。
 
  做强强制隔离戒毒“主阵地”。与有关部门建立收治工作定期协商、动态管控机制,不断理顺收治秩序,累计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5.5万人,目前在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1.4万余人。探索构建强制隔离戒毒“3456”工作模式,根据戒毒工作规律,实行分期分区矫治,按照戒毒人员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回归适应三个戒毒阶段,在所内建立四个功能区,对应实施五级流程管理,建立六项矫治机制,通过递进式、流程化的戒毒治疗和康复训练,提高戒毒矫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导入循证思维,实施个性化戒治,提高戒治效果。加强心理矫治,建立戒毒人员心理咨询接谈转介机制,开展认知行为治疗、系统脱敏治疗及家庭治疗,开发心理测试量表和应用软件,提升矫治效果。
 
  打造戒毒康复“中途岛”。湖南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作为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康复示范所,按照“一所多能”的试点要求,努力建设自愿戒毒人员康复基地、戒毒措施对接基地、戒毒科研培训基地、禁吸戒毒宣传基地,自2008年建所至今,累计收治戒毒康复人员3834人,成为戒毒人员戒毒康复的“中途岛”和“缓冲带”。对外引进科研单位、医疗机构、爱心企业、戒毒康复人员家属等支持参与戒毒康复工作,对内建立与社会对接的管理模式,提高戒毒人员融入社会的能力。
 
  打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最后一公里”。在全省14个市州毒情严重的乡镇(街道)试点,建立了28个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站,并选派民警驻站指导,目前共建档管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1942名、强戒回归人员3240名,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广西司法厅:聘用文职辅警 缓解戒毒警力不足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主动作为,推动戒毒工作实现职能拓展、工作保障、专业化建设三个方面的新突破。
 
  在职能拓展方面,广西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规范和加强强制隔离戒毒职能,最大限度提高场所戒毒床位利用率,做到了“应收尽收、满员收治”,目前在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8175人,收治数量为历年之最。积极开展指导支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由司法厅、戒毒局联系指导两个市,9个戒毒所与9个县(区)司法局结对共建,全面启动“9+9”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示范工程。
 
  在工作保障方面,自治区党委、政府支持司法行政戒毒场所聘用文职人员和辅警,并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规定,将根据戒毒所收治规模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1的配备比例,场所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部分通过招聘专业技术辅警解决,安全警戒辅警按场所安全警戒人员总数的40%配备。
 
  为加强专业化建设,广西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分期分批选派医务人员到高校进行艾滋病防治、精神性疾病等医疗专业培训,组织警察参加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举办的循证戒治与循证矫正等培训班,鼓励支持警察参加心理咨询师培训,全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心理咨询师占警察总数10.51%。积极探索科学戒毒方法,全面推行广西强制隔离戒毒“四四模式”,巩固提升“十步脱瘾法”,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通过开展追踪调查,85.33%的解戒人员认为“十步脱瘾法”对戒毒有成效,其中3年操守率为21.09%。
 
        海南司法厅:运动康复技术广泛用于戒治工作
 
  通过10年探索和实践,海南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总结出治疗康复、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心理矫治、职业技能培训、后续帮教“五位一体”的海南戒毒模式,得到社会各界高度评价。
 
  针对戒毒人员普遍存在的“毒品思维”和“觅药行为”这一最根本问题,以儒家经典启蒙读本《弟子规》为基本施教内容,从亲情、孝道切入,启发戒毒人员重新建立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取向。同时,通过加强医疗卫生管理、开展防病治病和强化艾滋病防治等工作措施,把医疗戒治贯穿戒毒工作始终,帮助戒毒人员恢复身体机能。将运动康复技术广泛运用到戒治工作中,建立体能测试、康复理论培训和实践训练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增强其社会适应能力。
 
  采取心理矫治、谈话教育等措施,帮助戒毒人员产生主动戒毒的内驱动力,戒除心瘾,达到防止复吸目的。根据不同戒毒阶段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戒毒人员的归属感与被接纳感,使其从自我反省状态进入励志阶段。
 
  针对吸毒人员年龄低、学历低、从业能力低的“三低”特点,引进技术要求不高、社会需求大的水电、电动自行车维修等培训项目,针对女戒毒人员还专门开办了养老护理技能培训。各戒毒所争取劳动保障部门支持,与社会热心企业沟通联系,与职业技术学院等签订培训协议,建立起全新的职业技能培训教育平台。
 
  各戒毒所与有关社区挂牌成立指导站,把解除戒毒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和社区戒毒人员纳入后续帮教的管理和教育范围。各市县司法局及当地司法所与戒毒所利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站等平台,密切关注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就业、生活、家庭等情况,为复吸的自愿戒毒人员提供免费戒毒医疗服务、戒毒康复服务和劳动工作岗位。
 
    四川司法厅:社会化直通车助力戒毒人员回归
 
  近年来,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以提升戒治质量为目标,扎实推进戒毒工作科学化、专业化,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为推进戒毒工作专业化,四川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强力推进戒毒民警队伍从监管型向导师型转变,由戒毒人员自己选择“导师”,建立起“一对一”互动式的戒治关系。完善专业化的集中分类管理,针对艾滋病感染者这一特殊人群,采取专门场所、专门人员、专门方式,实行“家园”式管理,开展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职业技能培训、“感恩”主题特色教育,引导艾滋病感染者理性认识病情,尊重生命,恢复生活信心。探索专业化的戒毒工作方法,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戒治业务;在康复治疗上,引入认知疗法、脱敏疗法、家庭疗法、厌恶疗法、生活技能训练等新型心理行为矫治方法。
 
  积极建立戒毒工作社会支持系统。为破解戒毒医疗资源匮乏难题,通过购买社会医疗服务,戒毒所挂牌成为地方医院分院,由地方医院派医生驻所治疗,地方医院开通戒毒人员急诊、急救、门诊、常规检查绿色通道,实行随到随诊;为破解戒毒人员回归过渡适应难题,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开通“社会化直通车”,组织戒毒人员到社会企业进行就业体验,为其回归社会搭建过渡性平台,目前,已有500余名戒毒人员参加适应性考验,其保持操守率和就业率均高于其他戒毒人员。为破解回归人员操守保持难题,加大与戒毒机构、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社区家庭的合作力度,充分利用戒毒工作社会资源,构建家庭支持、部门协作、社会协同的“大戒毒”工作体系。全系统近3年走访戒毒人员亲属1543人次,回访1年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2755人次,2000余人次来所开展帮教工作。
 
        云南司法厅:戒毒人员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云南省自2010年全面履行强制隔离戒毒职能,已累计收治戒毒人员12.3万多人。面对繁重任务,云南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坚持创新发展,积极履行职责,努力谱写工作新篇章。
 
  深度谋划,高位推动。
 
  一是争取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意见》,对戒毒工作体制、教育矫治、场所设施和组织保障等提出具体指导意见,给予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前所未有的政策、措施支持和人、财、物保障投入。
 
  二是立足云南的基础和条件,把戒毒工作作为司法行政长期重任担当起来,在工作科学化、专业化上下功夫,既做到依法收治、应收尽收,又做到全省合理部局、有序履职。
 
  三是争取“十二五”规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实各项经费保障政策。
 
  勇于担当,创新发展。
 
  一是建立了省直特殊病情强制隔离戒毒所,集中管理患传染性疾病和老、弱、残等戒毒人员;在吸毒人员基数较大的5个州(市)建立了强制隔离戒毒所;
 
  二是探索形成了“三期九项一延伸”戒毒模式,在11个州(市)建立了52个后续照管工作站,确定照管对象2860人,平均照管时间在两年内的2211人未复吸。
 
  三是努力将戒毒人员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已落实医保卡4万余张。
 
  四是强制隔离戒毒所配备了毒品检测仪和手机探测仪,在6个戒毒所试点配备警犬。
 
  五是积极引进“安全性、环保性、习艺性、效益性”兼顾的习艺生产项目90余个,提供习艺劳动和技能培训岗位2.8万余个。
 
  六是针对基层警力紧张等问题,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探索建立了以警察为主体、以辅助人员为补充、以后勤人员为保障的队伍管理模式。
甘肃司法厅:创新中医按摩技术方法科学戒毒
 
  近年来,甘肃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积极探索戒毒工作规律,深入研究戒毒工作方法,初步形成了以“分期管理、医疗戒治、综合教育、中医按摩、跟踪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甘肃司法行政戒毒模式,使戒毒工作进一步科学规范。
 
  以“分期管理”为基础,推进戒毒工作规范化。针对戒毒人员在每个期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分级、分类制定治疗方案;按照生理脱毒、身心康复、行为表现、社会适应能力四个方面,对每个期段的戒毒人员进行综合评估,考核合格转入下阶段治疗;制定收治、诊断评估、探视探访、警戒勤务等16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工作流程。
 
  以“医疗戒治”为保障,促进戒毒工作专业化。为基层单位购置医疗器械、设备;通过招录、聘请方式充实医疗专业队伍;完善联合会诊、社会医院急救、危重情况应急响应等制度。
 
  以“综合教育”为抓手,促进戒毒工作精细化。改进教育方式,从唤醒戒毒人员戒毒动机入手,采取讲授、案例教学、情景教学等方法提升教育效果;加强传统文化教育,建立稳定帮教志愿者队伍,与地方共建帮教基地;加强戒毒知识、戒毒意志、心理健康和心理矫治教育,激发戒毒人员内在动力和信心。
 
  以“中医按摩”为创新,提升戒毒工作科学化。积极探索中医按摩方法在戒毒实践中的应用,通过设立对照组和临床观察,中医按摩对于缓解戒毒人员急性戒断综合症有效率为82.5%,对于缓解戒毒人员稽延性症状有效率为71.7%,对缓解戒毒人员心理压力、改善心理状况有效率为73.7%。
 
  以“跟踪服务”为途径,推动戒毒工作的延伸。严格落实人员回送、跟踪服务、家庭帮教、教育戒治四个无缝对接,初步建立了戒毒场所、禁毒部门、出所人员、戒毒人员家属、社会戒毒机构相结合的五位一体后续照管机制。
 
青海司法厅:形成“四期三法两延伸”戒毒新模式
 
  自全面承担戒毒职能以来,青海省戒毒系统连续5年被省禁毒委评为先进单位,戒毒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青海形成了“四期三法两延伸”戒毒新模式,即针对戒毒者在生理脱毒期、身心康复期、常规矫治期、回归适应期四个阶段的不同情况,采取分类戒毒法、康复训练法、互相巩固法三种方法,对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自愿基础上开展康复体验延伸、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续照管延伸。“四期三法两延伸”的有效推行,使强戒人员诊断评估率、康复训练接受率、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率均达100%,初步走出了一条符合青海实际、具有地方特色的管理教育和戒毒矫治模式。
 
  戒毒场所全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青海首家“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青海省康福特殊社区”建成运行。制定省级现代化文明戒毒场所标准,信息化监管手段全面推行,缉毒犬和新型毒品检测有效运用,戒毒场所管理进一步规范。设立具有青海特色的藏、回民族医药戒毒科研课题组,积极探索戒毒医疗新途径。戒毒人员纳入全省职业培训总体规划,戒毒康复场所、社区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多元戒毒服务管理体系初步形成。
 
  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坚持对戒毒民警队伍严管理、强素质、优待警,增强了凝聚力,适应了新职能,完成了新任务。加大民警招录力度,民警队伍结构逐步优化。健全警力资源配置机制,一线警力达到警察总数的80%。制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等70余项管理教育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强化考核监管,为规范执法奠定制度基础。加大民警专业技能培训,民警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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