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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县对“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第一次督查
发布时间:2015-11-16 16:15:19作者:晋宁县委政法委来源:晋宁长安网
    为促使“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效果,并形成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11月11日—12日,晋宁县第四纪工委毛昆秀书记,第四纪工委副书记、纪工委干部,以及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主任、综治办副主任两名同志,代表晋宁“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督查组成员先后到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法院、县公安局督促检查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相关领导及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督查。
    通过督查:县法院以“晋法党〔2015〕19号”制定并印发了《晋宁县人民法院开展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主题教育活领导小组并下设了办公室,于11月12召开了动员大会,在全院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县检察院以“晋检政〔2015〕27号”制定并印发了《晋宁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主题教育活领导小组并下设了办公室,于11月11日下午召开了动员大会,在全院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县公安局以“晋公党发2015〕38号” 制定并印发了《中共晋宁县公安局委员会开展“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上报工作情况1篇,简报3篇。
    县司法局先后召开班子成员会议、局长办公会对主题教育活动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主题教育活领导小组并下设了办公室,于11月9日上午召开了动员大会。
    根据督查的情况,结合实际,第四纪工委书记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是我县政法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按照拉玛书记的讲话精神,将主题教育推向深入。二是要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好学习计划,按计划推进。三是要注意好一些环节,如:撰写心得体会、写出承诺书、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交心谈心等,必须按要求进行。四是要以当前正在开展的 “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相结合;要与全县正在开展的“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三学)结合起来;要以其他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结合起来推进主题教育活动。五是要认真、深入查找问题,并为整改提前作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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