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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检察院检察官真性办案释真情
发布时间:2015-11-30 15:11:55作者:晋宁县检察院来源:晋宁长安网
    “我是晋宁四中张老师,昨天2名检察官把我的一名学生带去协助办案,检察官了解到这名学生的特殊情况后,给她买了件新衣服,还捐款400元,感谢检察官对这名学生的关心,也请检察官放心,老师和学校将一直关心这名学生的成长……”11月26日早8:30,刚刚上班,晋宁检察院院办公室的电话就响起来。通过张老师的一番话,检察官结合办案真情帮助受害女学生的经过才在检察干警中传开。
    今年11月25日,晋宁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在办理一起强奸案,依法找受害人了解案情时,发现受害人小青(化名)是一名年仅14岁的初中女生,家庭情况十分特殊,其母亲已死亡,家中有父亲和一个年仅19岁的哥哥,父亲智力低下,生活不能自理,家庭十分贫困。了解完案情,侦查监督科2名女检察官和小青亲切谈心,对她进行必要的心理辅导,希望她多与老师和同学交流,尽快走出案件阴影,乐观生活。看到小青常年穿着的校服破了,2名女检察官找来针线盒,一针一线地为她细细缝补。吃饭时间到了,2名女检察官给小青准备了可口的饭菜,一边陪她吃饭,一边陪她聊天……2名检察官还每人为其捐款200元,其中1名检察官还为其捐助了几件衣服,鼓励她好好学习,健康成长。
    近年来,晋宁县检察院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心智尚不健全,容易在刑事案件中留下心理创伤的特点,在办理未成年案件中改变就案办案的传统单一做法,积极尝试引入心理干预、心理矫治的方法,特别是重点加强对性侵、严重暴力犯罪等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辅导,从而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延伸办案社会效果,成效显著。在下步的工作中,晋宁检察院将继续关注小青的成长,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和联系,定期对其开展相应的心理疏导,使小青的学习和生活尽快步入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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