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2015年12月18日,晋宁县司法局组织12名被裁定特赦的社区服刑人员及家属召开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特赦宣告大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出席宣告大会。
宣告会上,工作人员依法对12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特赦宣告,并告知特赦裁定的法律效力。随后,工作人员将特赦裁定书送达社区服刑人员手中。
会上,晋宁县司法局张静指出,特赦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实践,也是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结合的具体体现,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和社会意义。各司法所要切实做好特赦后的安置帮教工作。一是要做好特赦人员的衔接工作,确保每名特赦人员都能得到有效衔接。二是要做好特赦人员的建档工作,将特赦人员纳入重点安置帮教对象,制定安置帮教措施计划,签订安置帮教协议,并进行安置帮教首次谈话。三是要做好特赦人员的帮扶工作,解决特赦人员回归原籍后的生活、就学、就业、等安置问题。四是要认真做好特赦人员的管控工作,确保特赦人员无重新犯罪迹象,维护好社会的和谐稳定。
张静同时对特赦人员提出几点希望:希望特赦人员能够珍惜机会,重拾信心,积极配合帮扶人员接受教育和帮扶;希望他们今后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再做违法犯罪、危害社会的事情,踏踏实实的走好自己的人生路;希望他们要懂得感恩、顺利回归社会,继续修复社会关系报达父母、报效社会。
被特赦的社区服刑人员均表示今后会继续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争做合格守法的好公民。
( 作者:晋宁县司法局唐跃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