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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法院四项措施在春节前为全院把好“廉关”
发布时间:2016-02-04 22:44:56作者:晋宁县 人民法院来源:晋宁长安网
    年关即“廉关”。春节将至,为了廉洁自律过好春节,晋宁法院狠抓廉政教育,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打好节前廉政“预防针”,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营造廉洁、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确保全院干警清正廉洁过春节。
    一是加强对用公款请客送礼问题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用公款宴请上级和亲朋好友,部门之间相互宴请,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向有关部门或领导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问题。节日期间,下级对上级、本院各部门之间一律不走访。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非组织活动。
    二是加强对公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节日期间,除执行公务或特殊情况需要用车应该办理审批手续外,公务用车一律入库封存。对违规使用公车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处理。
    三是加强对年终突击花钱问题的监督检查。
    严肃财经纪律,严肃查处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以及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种代币购物券(卡)的行为。
    四是加强对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
    节日期间,深入基层走访慰问不扰民、不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解决劳动纠纷、征地拆迁、涉法涉诉、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纪检监察部门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进行明查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严肃追究其责任。对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节日期间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在节日期间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应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确保节日期间工作正常运转。强化节日期间作风巡查。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干警违纪违规行为绝不姑息迁就,一查到底。严格按照《法官法》、《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进行处理,以树立法官良好形象。
(晋宁法院纪检组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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