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2015年10月9日20时18分许,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袁云飞、张祥冒着生命危险,毫不犹豫,奋不顾身跳入水塘中施救冲入水塘中并没顶的车及车内三人。为充分体现县委、县政府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关怀和厚爱,大力宣传见义勇为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高效权威的法制环境,晋宁县人民政府授予袁云飞、张祥为晋宁县2015年度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为及时将县委、县政府的关怀和厚爱体现到见义勇为人员身上,晋宁县见义勇为协会于2016年3月21日上午分别深入到见义勇为先进人员袁云飞、张祥家中进行表彰奖励,为他们送上获奖证书并分别表彰奖励了5000元(伍仟元整)。在表彰奖励过程中,县综治办副主任龚树芬同志对袁云飞、张祥两人不顾生命危险,勇于救人的行为寄予了高度肯定与赞扬,希望他们一如既往的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晋宁的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并详细介绍了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在教育优抚、道德模范评选,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同时与见义勇为先进人员袁云飞、张祥及家属促膝长谈,详细询问他们的身体,生活,工作和家庭情况,并表达了深切的关心,同时表示如果他们生活中有什么问题或者困难,相关部门一定会尽全力协调帮助解决。袁云飞、张祥对县委、县政府的肯定及表彰奖励表示由衷感谢,衷心感谢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厚爱。
通过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人员,倡导见义勇为行为,弘扬社会正气,促进平安晋宁、和谐晋宁、法治晋宁。
(作者:县综治办 李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