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宁县公证处工作人员来到一位身患重病的当事人家中,为其现场办理了遗嘱公证,及时帮助其解决了困难。
家住晋宁县磷都花园的米某年仅47岁却身患绝症,自知自己已为时不多,想在生前立下遗嘱公证,将自己名下的财产由其母亲及女儿继承。因其身体十分虚弱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到公证处办理,这让她犯了难。她听说我处能够为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便让其家人到公证处请求公证人员到家中办理遗嘱公证。
为了能够及时解决米某的实际困难,满足她的意愿,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得知情况后我处当即指派三名工作人员于当日上午上门了解情况并收集相关材料,通过与米某面对面交谈,判断她神智清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完全符合办理遗嘱公证的法律规定后,公证员按照米某的意思草拟文本,准备办证材料。当日下午再次赶往米某家中,公证员向米某告知公证有关事项,帮助她确认遗嘱内容,对办证过程进行了录音、录像,整个办证过程当事人身体状况十分不好,我们的办证人员十分细致、耐心地严格按照程序完成了办证任务,让米某了确了心愿。据悉,办证完成第二天,米某就去世了。
遗嘱公证是常见的公证业务,收费低廉,贴近民生,充分体现了公证工作的价值,公证人员及时到位上门办理公证,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既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同时又让公证服务更加人性化,温暖人心。(晋宁县司法局 王大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