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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县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共同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团体心理辅导机制
发布时间:2016-05-03 11:37:13作者:晋宁检察院 李 欣来源:晋宁长安网

    近日,晋宁县人民检察院院正式启动“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未成年人共同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团体心理辅导系列活动,随即对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中的10名涉罪未成年人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开展首次团体心理辅导,该案也是云南省首例未成年人共同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团体心理辅导案件。 
    活动现场,办案检察官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及法律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向李某某等10名涉罪未成年人及家长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并对监督考察期限、具体措施及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说明。公诉部门的检察官们结合真实案例,对寻衅滋事、盗窃、聚众斗殴等青少年容易涉及的犯罪及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重点宣讲,就如何加强青春期自我保护提出了爱心小贴士,并以检察官寄语的形式对涉罪未成年人提出了希望,引导鼓励他们正视错误、勇敢面对生活。来自西山区向阳花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的4名专业心理咨询师,通过EPQ人格问卷和归因模式问卷对10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首次心理测评,对10名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开展了以“重建和谐亲子关系”为主题的首次心理辅导。辅导活动采取亲子互动的形式,将心理学常识及亲子沟通的知识和技巧融入轻松有趣的互动活动中,引导父母和孩子写出对自己和对方的评价,现场交流讨论各自体会,并结合青春期未成年人心理特征、如何正确表达需求和情感等方面的知识,促使双方反思在教育方式、亲子沟通中存在的问题,帮助未成年人及父母构建融洽的亲子关系。活动结束前,检察官和心理咨询师为李某某等10名涉罪未成年人举办了集体生日并赠送了书籍,参与活动的涉罪未成年人及他们的父母纷纷表示很需要也很喜欢这样的辅导,下次一定准时参加。 
     在接下来的6个月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该院将联合专业心理咨询师对李某某等10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每月2次的团体心理辅导系列活动。团体辅导分为“我和我的父母”、“自我认识”、“情绪管理与压力应对”、“我的未来不是梦”四个专题,从建立良好亲子关系、认识自己的价值观和需求、预防和理性解决冲突、自我调节与控制情绪、规划及实现人生目标等不同角度,通过心理测评、知识讲座、心理咨询、互动游戏、志愿活动等多种方法和途径,对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进行系统心理辅导及行为矫治,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正视错误,重新认识自我,积极调整心态开始新生活。专题辅导结束后,将由专业心理咨询师出具评估报告,为检察机关是否对李某某等10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提供参考。

 

                                    ( 晋宁检察院 李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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