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名在晋宁县晋城镇打工男子因酒后讨要工资与对方发生冲突,殴打周围群众及处警民警被晋宁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5月22日20时许,晋宁县公安局晋城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晋城镇一铁路建设工地有人持戒打架。接警后,晋宁县公安局晋城派出所民警四人开启警灯,拉响警笛驱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发现两名男子正在追打一名男子,民警立即喝令制止,并开启执法记录仪。民警对两名男子进行口头劝说,不料两名醉酒男子不听劝阻反而暴力反抗殴打处警民警,民警依法处置升级,后对2名醉酒男子进行现场控制,在处置过程中,多名处警人员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一名处警人员右侧肘部受伤严重。
案件发生后,晋宁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民警维权机制,指派纪委、新街派出所联合办案,全力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县公安局政工室副主任曹彦林受局党委委托专程来到晋城派出所看望慰问了受伤民警。
经查:杨某某(男,汉族,生于1969年8月,昭通鲁甸县人)、付某某(男,汉族,生于1984年6月,昭通鲁甸县人)于2016年5月22日酒后殴打群众及处警民警。两人对殴打群众及处警民警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杨某某等两人因涉嫌妨碍公务已被晋宁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晋宁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