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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县人民检察院到团县委、县关工委 就合适成年人工作进行交流座谈
发布时间:2016-06-07 17:03:00作者:晋宁县人民检察院 李 欣来源:晋宁长安网


   近日,晋宁县人民检察院饶巾艺副检察长带领公诉部门负责人到团县委、县关工委就合适成年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流座谈。团县委书记、县关工委及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合适成年人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团县委书记李海彬介绍了去年以来晋宁县合适成年人及到场参与讯问、询问等工作开展情况,关工委及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对未成年人司法项目运行及合适成年人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总结回顾。检察干警围绕检察环节合适成年人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交流。与会人员纷纷就目前晋宁县合适成年人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饶巾艺副检察长指出,合适成年人制度作为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及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具有积极意义。为进一步发挥合适成年人制度的应有作用,饶巾艺副检察长提出了在晋宁县建立青少年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优化合适成年人人员结构,选任司法社工担任专职合适成年人,探索建立合适成年人参与涉罪未成人讯问维权、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及回访帮教等机制的意见建议。通过交流研讨,与会人员就进一步扩大合适成年人队伍、加大合适成年人培训力度、规范合适成年人履职等问题达成了共识。
    下步工作中,该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团县委、关工委、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及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研究制定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的规范性文件,解决合适成年人制度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建设,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晋宁县人民检察院 李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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