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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周和玉莅临晋宁调研指导检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6-09-19 15:29:52作者:晋宁县委政法委来源:晋宁长安网

    近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周和玉一行3人,莅临晋宁县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检察工作,重点调研县检察院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情况。县检察院检察长孙跃文从队伍建设总体情况、业务工作开展及成效亮点、当前全院工作重点及其存在困难等方面向周和玉组长做了详细汇报。周组长在调研中充分肯定了县检察院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认为全院干警精神风貌良好、业务工作成效明显,检察工作总体发展平稳,贯彻落实省院“两个意见”及时有力。同时,周组长就如何监督检察权的正确行使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认清形势,落实责任。具体要认清两个形势:一是院党组要全面认清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新形势,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深刻内涵,全面理解和把握“从严治党是重大政治责任”的深刻意义。二是对队伍现状要有清醒认识,在队伍建设中要时刻绷紧队伍建设这根弦,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二是抓住重点,强化监督。重点是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不能将自由裁量权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在案件初查、批捕、起诉等环节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正确行使职权,把监督贯彻于执法办案全过程。 

    三是真抓实干,促进工作。周组长强调,当前我省检察改革工作已全面展开,进入改革关键阶段,在司法体制改革的过渡期,办案检察官不能放弃责任,更要加强监督,确保检察改革与检察工作同步进行。当前要抓好队伍建设和司法办案这两项重要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培养和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的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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