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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县对新一轮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进行考评验收
发布时间:2016-11-10 16:09:19作者:晋宁县政法委 李梦来源:晋宁长安网

    为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各项措施,推动我县平安建设工作创新发展,晋宁县委、县政府于2016年4月28日印发了《中共晋宁县委、晋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一轮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晋办通〔2016〕20号),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新一轮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热潮。

    截止今年5月底,全县共有40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交申请申报创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在各创建单位切实落实创建措施,认真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经属地乡(镇、街道)综治办初验后,由县委政法委、县纪委、县人大法工委、县政协社工委、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安监局、昆阳街道综治办组成考评领导小组,于2016年11月7日至9日,对初步验收合格的38家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了考评检查。

    考评检查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检查台账、问卷调查、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在听取各单位创建县级平安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后,考评领导小组对38家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了创建县级平安单位知晓率和晋宁县公众安全感问卷调查,并仔细查阅了相关台账资料,进行了综合评议。经考评,大部分单位创建成效显著,工作有特点、有亮点,能够把创建“平安单位”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创建“平安单位”活动顺利进行。

    创建工作中,各单位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一是领导重视是关键;二是有效预防是前提;三是落实制度是保障;四是团结协作是基础。

    针对部分创建工作中重视不够、措施不到位以及物防、技防还需进一步加强的情况,考评组也明确提出了下步工作意见:一是不达创建标准的,不予认定;二是创建达标的要继续以完善制度措施和健全长效机制为重点,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创建活动效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晋宁县综治办  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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