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昆明市爱卫会文件通报,我院被评审为2017年度昆明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是全市法院系统2017年度唯一一家获得此项殊荣的基层法院,也是全区三家获此称号的先进单位之一。
近年来,晋宁法院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卫生单位的创建要求,坚持创卫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齐部署、同落实,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卫生质量监督评比,把卫生管理落到实处。在日常工作中,积极组织开展“卫生整治”、“无烟办公区”、“健康教育”等活动,在改善环境卫生面貌,倡导无烟环境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卫生水平逐年提高。同时,晋宁法院充分利用宣传栏、LED电子屏等平台,大力宣传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知识,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及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形成人人参与卫生创建的良好局面。
晋宁法院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创建工作成果,推动晋宁法院创卫工作再上新台阶,让更多群众享有创建成果,为建设健康昆明、打造中国健康城市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