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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遭遇突发事件 兄弟法院协助化解矛盾
发布时间:2018-07-02 14:14:53作者:晋宁区法院来源:晋宁长安网

    近日,晋宁法院执行局四名干警在玉溪市红塔区一工地现场保全一批钢材,在保全过程中当事人煽动当地群众阻碍保全,在红塔区法院执行局的鼎力支持和协助下,顺利保全完毕。近日,申请人向晋宁法院执行局和案件承办人送上了锦旗。
    简要案情:因被保全人拖欠材料款,申请人申请法院对被保全人在工地的一批钢材进行保全,执行干警此前向施工方再三确认保全对象所有权是否属于被保全人,在现场施工方负责人的确认和同意下,晋宁法院决定将施工现场价值15万元的钢材保全并移交由申请人保管。
    事件经过:但是在搬运该批钢材的过程中,因村民误认为法院要强制执行属于村民的财产,村民们在施工方现场负责人的煽动下,迅速聚集了数十名村民阻止执行。
    处置过程:因聚集群众情绪激动,晋宁法院执行干警一边耐心释法,同时第一时间将该情况向局领导汇报请求支援。晋宁法院执行局领导迅速做出指示予以处置:一是要求执行干警先暂停执行,冷静处置,安抚群众情绪,避免矛盾激化引发冲突;二是局领导将带队,组织干警迅速赶往玉溪增援;三是与红塔区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请求支援、协助化解。在红塔区法院执行局同仁的协助下,晋宁法院执行案件承办干警组织申请人与村委会主任、村小组组长及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共同协商。
    处置结果:经核查,该项工程以村委会、村小组为发包方,采取“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施工,该批钢材为村民集资购买,所有权属于村民。施工方按照工程进度领取工程款,现施工方仍有部分工程款未结,晋宁法院向发包方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发包方在结算工程款时,及时与晋宁法院联系,由晋宁法院对该批工程款在限额内提取扣划。
    最终,该案得以顺利保全完毕。同时,对于故意隐瞒实情、煽动群众的施工方两名负责人,晋宁法院对其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提交书面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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