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晋宁法、检两院在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工作中的监督制约和协调配合,共同促进案件公正、高效、规范办理,维护司法权威。7月19日上午,晋宁法院邀请区检察院检察官召开民行监督工作座谈会,就当前民事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讨。区检察院党组成员、第四检察部负责人唐莎丽,第三检察部负责人景云昆,晋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田红飞以及全体民事员额法官参加了会议。
座谈中,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景云昆围绕国家检察体制改革后民行监督工作的变化、监督理念和审判理念的差异以及日常监督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交流发言。法、检两院参会人员结合办案实践,围绕两院在民事诉讼监督工作中的沟通协作、民事诉讼案件送达难、以及虚假诉讼的认定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就具体加强民事案件检察监督工作建言献策,提出了较好的意见建议。
会上,晋宁法院田红飞副院长和晋宁检察院党组成员唐莎丽同志还对多年来双方沟通协调好工作互致谢意。最后,双方就三个方面达成共识。一是检察院依法、依规、科学监督,法院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法官提升办案质效;二是检察院对案件裁判结果、审判活动、程序与实体进行全面监督的同时,注重对个案具体情形的调查,确保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倒逼案件办理质效提升;三是强化沟通配合,区法院对案情复杂、矛盾尖锐的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就案件有关情况与区检察院交换意见,检察院对案件实施法律监督的同时,对法官正确适用法律、程序合法等方面提出监督建议或意见,助力审判活动顺利实施,共同维护法律权威。
最后,田红飞副院长讲到,晋宁法院非常重视检察院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监督,支持检察院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希望双方相互支持、相互沟通,有效实现审判工作与监督工作融合发展,形成监督、配合、理解、支持并重的格局,进一步促进审判工作高效、规范运行,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