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下午,晋宁区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司法救助专题工作会议,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分管领导参与会议。
会议上,强调了司法救助的对象和范围、方式和标准、程序、资金筹措和管理、以及工作机制。要求各单位所报申请的案件必须符合三个基本条件:涉法涉诉案件、申请人家庭贫困、通过司法救助能有效改善救助对象现实状况。
会议对申请救助的9个案件逐一进行了分析研究和充分讨论,对6个案件中的6名困难群众实施司法救助。司法救助秉承以人为本的精神,对生活非常困难、丧失劳动力的对象重点关注,合理确定救助金额,做到了严审核、严把关,同时充分考虑救助对象的实际情况和案件情况,让困难群众在救助中感受到司法关怀。
会议强调,要注重材料准备,确保材料齐全,会上能够充分讨论研判;要严格《昆明市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开展救助,对救助对象要救助到位。促进社会稳定,改善民生,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晋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