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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带娃“新阵地”!晋宁区“禾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挂牌成立!
发布时间:2022-04-12 16:07:02作者:晋宁县政法委来源:晋宁长安网

4.12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晋宁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涉未案件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沟通协作机制。4月11日下午,晋宁区“禾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在晋宁区检察院未检办案区挂牌成立。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云兵,区妇女联合会主席任美兰,团区委书记柴家林共同为“禾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揭牌。


揭牌仪式后,召开了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推进会。会上,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发挥自身优势、厘清工作职能、全面开展好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等内容展开充分讨论。


团区委书记柴家林表示,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要完善人才培育机制,培训出一批高质量的家庭教育指导员,提升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质量,不仅要关心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家庭教育指导,还要关心有特殊需求的家庭,扩大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范围。


区妇联主席任美兰指出,多年来区检察院与区妇联配合默契,在今后工作中区妇联也将一如既往、积极配合区检察院,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利用好妇女之家、家长学校等阵地,不断梯次推进家庭教育指导站建设。


最后,李云兵检察长强调,在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职责分工,及时研究解决困难问题;二是强化协作配合,各成员单位聚智聚力,画好家庭教育工作同心圆,做到资源互通共享,优势互补,携手共建家庭教育工作新机制,共筑家庭教育工作新平台,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效;三是要坚持创新发展,晋宁区“禾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是以“工作室+工作站”的形式在检察机关挂牌成立的,在今后工作中要开拓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形成一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做法,着力打造品牌亮点。


晋宁区“禾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是昆明市首个由区检察院牵头,联合区妇联、团区委,整合优势资源,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的又一次积极尝试,不仅是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还包括对失管未成年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多发地区、城乡结合部、农村留守儿童集中等重点地区广泛开展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通过开展个案施策、家庭宣传培训、指导培训等工作,把工作站打造成集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普法宣传“三位一体”的综合性家长课堂。

下一步,晋宁区禾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将继续细化和完善工作机制,组建家庭教育指导师团队,切实做好依法打击犯罪、综合司法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社会治理四件实事,用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相融合,着力构建“司法、家庭、社会”协同共育的保护防线,为新时代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实施,更是将“家事”上升为“国事”,开启了父母“持证”上岗、“依法”带娃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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