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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线索举报受理通告
发布时间:2022-06-17 18:31:47作者:晋宁县政法委来源:晋宁长安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部署精神,扎实有效推进我区打击养老诈骗工作,坚决遏制养老诈骗相关违法犯罪,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决定从2022年5月起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养老诈骗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二、举报方式


(一)网上举报

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


(二)公安机关举报电话

昆明市公安局:0871-110,0871-63015198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0871-67892190


(三)其它部门受理范围及举报方式

1.区委网信办:主要负责搜集网络上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线索,提供给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受理。

举报网站:www.yn12377.cn


2.区自然资源局:主要受理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以及其他涉及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违规建设项目等涉诈问题。

举报电话:0871-67802796


3.区住建局:主要受理在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

举报电话:0871-67895440


4.区卫健局:主要受理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0871-67898968


5.区文旅局:主要受理文化旅游、艺术品经营涉及老年人产品及活动等涉诈问题。

举报电话:0871-12345


6.区民政局:主要受理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以及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涉诈问题。

举报电话:0871-67898160


7.区检察院:主要受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案件及相关立案监督线索。

举报电话:0871-67892000,0871-12309


8.区法院:主要受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非法集资、诈骗犯罪。

举报电话:0871-67899813


9.区金融办:主要受理涉嫌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线索的举报投诉。

举报电话:0871-67806711


10.区市管局:主要受理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涉老年人“食品”“保健品”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掺杂掺假,以及涉老年人“食品”“保健品”领域消费欺诈行为及虚假宣传、违法广告问题。

举报电话:0871-12315


11.区城管局:主要受理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广告等问题。

举报电话:0871-67800589


三、举报要求

倡导实名举报,匿名举报者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应尽可能提供线索或者案件的时间、地点,以及犯罪嫌疑人姓名、住址、主要犯罪事实和相关证据,不得故意虚构、夸大、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漏举报信息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对包庇、纵容犯罪嫌疑人违法犯罪提供便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线索征集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到行动结束。



        晋宁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202530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