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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毒青春绚烂,涉毒青春黯淡。晋宁二中学子走进晋宁法院旁听涉毒案件审理
发布时间:2022-06-27 17:38:24作者:晋宁县政法委来源:晋宁长安网

二中禁毒


2022年6月24日,晋宁法院举办“法院开放日”,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贩卖毒品罪案件并邀请晋宁区第二中学50余名高中生到场旁听。


24日一早,50余名学生在带队教师及法警的引导下有序进入晋宁法院大法庭。随着法槌敲响,一起“特别”的贩卖毒品罪案件的审理拉开了帷幕。这起案件的特别之处在于:被告人张某已经年逾七旬,半生与毒品为伍!


张某的“毒生”


2021年12月16日,被告人张某在晋城某处以700元每袋的价格向吴某出售可疑物品,交易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经检验:双方交易物品中检出海洛因成分。据张某供述,此次毒品交易系当月内张某与吴某的第二笔交易。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张某自述其年轻时就开始“抽鸦片”,之后便再也没有办法彻底戒掉毒瘾。因吸毒、贩毒,张某先后五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然而“毒瘾深重”的他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却始终不能彻底克制自己,最终一次又一次重蹈吸毒、贩毒的覆辙。


没有人生来是罪犯,生来不热爱自由,但自从吸食鸦片尝到“甜头”开始,尽管张某不断因为吸毒、贩毒而被判处刑罚,但他却始终不能彻底戒掉毒瘾,每次重获自由后,过一段时间他又会不由自己的再次接触毒品。为有钱吸毒,他打起了贩毒的主意,将获得的毒品吸食一部分,高价出售一部分以获得金钱维持吸毒。从尝到了毒品的“甜头”开始,张某的一生注定因毒品而吃尽“苦头”,一直与“毒”和“刑”紧密联系,甚至到了花甲之年,仍要接受法律的惩罚。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张某认罪认罚,整个庭审过程持续时间并不长,晋宁法院将择期宣判。


禁毒小课堂


庭审结束后,本案审判员、晋宁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秀琴结合案件情况,给在场的高中生上了一堂简短的禁毒课。张秀琴法官从毒品的致瘾原因、危害,毒品的常见类型,可能涉及毒品犯罪的行为,涉毒品犯罪的大致量刑幅度,青少年学生如何提高防毒能力、远离毒品等方面进行了讲述,告诫学生无毒青春绚烂、涉毒青春黯淡,勉励学生们志存高远勤读书、拒绝堕落远毒品,在应当奋斗的年纪远离不良诱惑,培养高雅的兴趣爱好不断提升人生品质,将来做一个有益于国家和社会的人。

高中生正处于人生的关键转型时期,对新鲜事物总是充满好奇和幻想,因心智未完全成熟,容易产生盲目的自信,抱着“试一试问题不大”的心态逾越雷池。毒瘾如附骨之疽,一旦沾染上很难摆脱。毒品影响下,生命、自由、家庭、前途都有可能会化为泡影,在对待毒品时,广大青少年万不可有侥幸之念。


有些“尝试”,毁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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