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推动构建社会治理“同心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2年4月,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干警通过实地调研,发现辖区内某废旧塑料加工厂在生产过程中存在较多事故隐患,并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履职落实。
晋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此案件为切入点,选取废旧塑料加工行业作为重点检查领域,检微察隐,以点带面,以面带全,深入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在晋宁区落地落实。
2022年7月,晋宁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共同对晋宁辖区废旧塑料加工行业开展联合检查工作。鉴于本项工作需具备特定领域的专业技能和知识素养,为取得工作实效,特邀请了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一同参与并见证检查。
检查中,联合检查组先后走访了昆阳乔华废旧物资回收站、昆阳超悦塑料厂等18家企业。实地查看了企业营业执照是否存续及经营范围,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作业部位是否具备标识,防火环保及排污设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开展行业安全培训,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等;重点排查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不足,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安全风险管控缺失,“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下一步,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将联合区应急管理部门,会同辖区废旧塑料加工行业开展座谈会,结合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可行性建议;与相关行政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席会商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扩大检察工作线索来源;加强“八号检察建议”宣传力度,一方面,抓实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逐步提高,强化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及法律后果的宣讲宣传;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法治进社区、进乡村及新媒体平台创新宣传载体,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度,人人都是监督员,形成整体效应,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水平,为晋宁区重点生产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