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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解决农民工33万的“忧酬”,古滇派出所获赠锦旗
发布时间:2022-10-31 16:48:49作者:晋宁县政法委来源:晋宁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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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报酬是广大农民工最直接、最核心的权益维护好农民工的工资报酬权益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10月28日,晋宁分局古滇文化名城派出所成功协调追回农民工33万元欠薪。收到乃某某等30余名农民工送来的印有“热情为人民服务 真诚为群众解忧”的锦旗。


案情起因

10月23日下午14时许,古滇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30余人聚集讨薪。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经了解,约30余名工人在做完装修工程后,一直没有拿到工资,多次协商未果后到售楼部进行维权讨薪。


调解过程

为防止情况失控或发生违法犯罪行为,民警立即耐心地教育劝导,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及时将讨薪人员从大厅召集到会议室进行协商。


短时间调解不成,为不影响辖区企业的正常办公,民警把讨薪的农民工劝至派出所会议室内,并及时通知人社、司法、甲方、劳务公司来派出所内进行调处。经24日、25日两天的调处核算后,确定需向30余名农民工支付33万的薪资,通过协商由劳务公司支付11万,由甲方支付剩余的22万。


在各方准备资金的过程中,民警多次前往农民工租住地开展安抚工作,面对面耐心地向农民工开展法律宣传,并告知农民工一定要依法依规来解决欠薪问题,要相信政府,切不可采取过激行为,发生违法犯罪行为一定会被严处。


在安抚农民工的同时,派出所联合区劳动监察、管委会多次对劳务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开展法律教育,耐心讲解拖欠工资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敦促负责人尽快将拖欠的薪资发放到位。


调解结果

通过共同努力,10月26日23时许,劳务公司将筹集到的11万元转给了农民工的工头进行发放。甲方也于10月28日中午12时许,直接将剩余的22万工资打到劳动监察专用账户,由劳动监察代劳务公司第一时间将拖欠的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里。



警方提示

1、恶意欠薪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均属违法犯罪行为。

2、如工资被拖欠,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3、要借助政府、法律的帮助,获得应得的劳动报酬,切勿集聚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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