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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法院执行“十个一”机制①,推动 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11-03 16:14:28作者:晋宁县政法委来源:晋宁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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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以来,晋宁法院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向改革要质效,构建执行为民“十个一”机制,努力让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向“真金白银”转变。


加班执行的干警

首期分享“五个一”,即:一个紧紧围绕结案的“1+3”机制、一个“早集中晚汇报”的警务化管理机制、一个“款案分离”的款项监管机制、一个减负提质的“执行员专业会议”机制、一个常态化“局长接待日”机制。


一个紧紧围绕结案的“1+3”机制

“1+3”,指的是将结案任务按日量化,要求每个执行团队每日应当办结至少“1件执行完毕案件或者3件终本、终结案件”。结案任务按周考核,不能完成的,团队负责人应作出合理解释;完成情况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


信任代替不了监督,执行质效的可持续提升,有力监督和干警自觉缺一不可。该机制既提升了实干者的荣誉感,又提高了后进者的紧迫感,引导干警抢案来办、抓紧去办、竞争着办,最终实现办案周期显著压缩,形成以结案推动大部分执行指标向好发展的连锁反应。


一个“早集中晚汇报”的警务化管理机制

为聚沙成塔、握掌成拳,提高全局干警的团队意识与合作能力;为严格考勤、亮出成效,让执行干警牢树“躺平不可取、躺赢不可能”的实干认识,晋宁法院执行局实行“早集中晚汇报”的警务化管理机制。


“早集中”,即每个工作日上班时提前集合,分组汇报当日工作计划;“晚汇报”,即每日下班后,各执行团队分别在微信工作群汇报当天主要开展的工作和“1+3”完成情况,统计人员汇报当日收结案情况和可提取、计算的质效数据。


实行该机制,一是通过“早集队”完成上班考勤;二是通过“早整队”提振士气;三是掌握当日的主要工作动态,团队间可结对办案、结对用车,采取路线合并、事项合并、人员合并等方式,合理分配警车、人手;四是通过“晚汇报”要求各团队晒成果,营造“一日无为、三日不安”的干事氛围;五是通过“晚汇总”让全局上下充分掌握案件结收情况和质效变化,做到底数清晰、形势明了。


一个“款案分离”的款项监管机制

执行队伍是守护当事人“钱袋子”的“刀把子”,是法院内资金流动最频繁的部门,存在较大廉政风险。2021年12月始,晋宁法院实行“款案分离”机制,改变以往执行员既管执行、又管收款、更管退款的做法。


改革后,晋宁法院在执行局设置财务岗并配齐相关设备,由综合办公室派驻案款专员、协调银行派驻一名业务专员定点入驻执行局办公。一是将执行干警从繁琐的涉款事务性工作中剥离,专注于案件办理;二是通过专人专管提高案款管理的规范性和专业性;三是从源头上尽可能消除执行干警因管理案款、权利过于集中而引发的廉政风险;四是解决了晋宁法院执行局外驻办公,当事人及干警办理涉款事宜不便利的状况。


一个减负提质的“执行员专业会议”机制

在大案、要案、骨头案前,为帮助执行干警减压减负,增强执行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晋宁法院参考“审判委员会”设置“执行员专业会”作为“咨询”机构。在面对确实复杂,风险和争议较大的案件时,经案件承办人申请,可以召集召开“执行员专业会议”。


会上,案件承办人负责汇报案件情况和堵点、难点,并阐述其立场、对策,参会的其他执行员结合承办人发言进行分析讨论并提出个人观点和对策,整理形成的会议记录附卷供案件承办人参考,通过这样的方式集思广益,提高执行决策水平,减小案件风险和承办人压力。


一个常态化“局长接待日”机制

执行工作是信访维稳风险高发领域,正确认识和应对信访投诉,既要树立以“访”促改,强化服务的正确认识,也要树立堵不如疏、防微杜渐的正确认识。自2022年9月起,晋宁法院将以往阶段性开展的执行局局长接待日常态化,每周固定一天作为局长接待日,由执行局领导轮流接访,负责接待的领导和时间事前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


除了局长接待日,晋宁法院还有院长接待日、院长信箱等联系群众的渠道。通过这些手段,力争变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下沉接访”,尽可能做到“信访不出院、矛盾不上交”。


改革创新永远在路上、司法为民永远在路上、执行队伍的锤炼锻造永远在路上。


晋宁法院将更加牢记初心使命、更加勇于改革创新、更加敢于善于斗争,充分运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执行权,用忠诚和实干擦亮执行利剑,兑现好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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