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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供电局干部职工到晋宁法院旁听一起寻衅滋事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3-02-23 16:30:59作者:晋宁县政法委来源:晋宁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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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加强供电局干部职工对党纪法规的充分认识,以案释法,2023年2月21日上午,晋宁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罪案件,晋宁供电局40名干部职工走进法院,“零距离”体验法院工作,旁听该案的审理。


一大早,供电局干部职工们通过“沉浸式”体验法院安检过程,进入大法庭就坐旁听。庭审过程中,大家严格遵守旁听纪律,庭审氛围庄严肃穆,诉讼程序严谨规范,所有人员聚精会神,近距离观摩了举证质证、庭审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面对面”接受警示教育。庭审现场直击每一位在场旁听人员的内心,让大家真真切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的惨痛教训。


【案情回顾】2022年1月某日凌晨,李某、杨某、黄某3名被告饮酒后从某酒吧出来时,被告人李某见一女子醉酒在门口就上前骚扰并打算将其扛上车带走。期间女子进行反抗并挣脱跑回酒吧,李某上前追回时遇到女子同伴,随即发生争吵。被告人杨某之后也介入其中,二人对其同伴进行殴打。殴打结束后,女子及其同伴到酒吧门口打算报警,被告人黄某对其中一名同伴进行威胁,抓伤其脖颈。之后,三名被告逃离现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羁押于看守所。经鉴定,2名被害人确认轻微伤。3名被告移送公诉机关处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杨某、黄某随意殴打他人致2人轻微伤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构成寻衅滋事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确认,案件将择期宣判。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现场教学给参加庭审的干部职工带来巨大的心理震撼。大家纷纷表示,旁听庭审,如听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要从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时刻用反面典型警醒、鞭策自己,在头脑中树立牢固的思想防线,在以后的工作中自觉遵守党纪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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