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昆明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办法》的规定,晋宁区见义勇为协会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经自下而上、申报审核、民主评审等程序,现将1名个人拟作为2024年度晋宁区见义勇为先进报请区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现予公示:
裴春林,男,汉族,1975年11月出生,晋宁区昆阳街道瓦窑村委会李官村村民。
2024年4月8日19时许,裴春林在晋宁区上蒜镇三多村水库跳入水中救起1名落水儿童。
公示之日起7日内(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4日),如对被公示人及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向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政法委员会反映。
联系地址:晋宁区昆阳街道宝塔路中段晋宁区司法局4楼
联系电话:0871-67892679
联系人:李 力
晋宁区见义勇为协会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