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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墙外”到“墙内”,为社矫对象敲响守法“警示钟”
发布时间:2025-06-02 10:13:20作者:晋宁区委政法委来源:晋宁长安网

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监督工作质效,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意识,近日,晋宁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晋宁区司法局,为辖区200余名社矫对象送上警示教育课。


检察官结合社矫对象违反监管规定相关案例和日常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中常见的问题,详细讲述了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应遵守的各项规定,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有关规定,学会正确处理邻里、家庭矛盾纠纷、经济纠纷等问题,杜绝再次触碰法律红线。同时,鼓励社区矫正对象放下思想包袱,积极改造,树立重新融入社会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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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普法的针对性,此次法治课还设置了问答环节。针对社区矫正对象比较关心的日常监管教育、“请假”流程等,检察官结合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一一进行解答,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理清如何在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制度的同时行使合法权益。


 为强化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意识、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深化矫正教育实效,法治课结束后,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还组织社矫对象到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开展专题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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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也是‘刑’,大家要牢记监内监外只是一念之差,也只有‘一步之遥’。”经安全检查后,社区矫正对象走进监狱,“近距离”体验狱内罪犯改造生活。在“墙外”到“墙内”的鲜明对比下,检察干警结合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案例,剖析违法行为与法律后果,给社区矫正对象注入一剂“清醒剂”。


“今后我一定严格遵守规定,绝不再触碰法律底线!”“零距离”观摩感受,让广大社区矫正对象深受震撼。大家表示,通过“沉浸式”警示教育,不仅明白了自由来之不易,更真切体会到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严重后果。下一步,将珍惜现在的社区矫正机会,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通过此次法治课,社区矫正对象增强了守法意识。下一步,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将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聚焦重点问题和重点人员,积极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切实提升社区矫正监督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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