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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法院“三个强化”助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5-07-08 15:07:05作者:晋宁区委政法委来源:晋宁长安网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廉洁的重要制度,是法院干警拒绝干扰过问、规范接触交往、依法独立办案的重要保障。2025年以来,晋宁法院不断强化工作举措,推动“三个规定”贯彻落实不断规范化、常态化,助推“三个规定”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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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堤坝

以主题党日、部门会议、支部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执行“变形走样”专项整治的通知》、“三个规定”原文及《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执业的法律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意见》《关于狠抓“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把“有问必录、应报尽报”的要求落到实处的通知》等的学习,进一步强化全体干警政治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持续从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组织各部门干警对照反面典型开展常态化自查自纠,不断强化纪律意识,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充分发挥“三个规定”的“护身符”“防火墙”“净化器”作用。


强化头雁效应,突出示范引领

院党组切实履行推动落实“三个规定”主体责任,注重发挥领导班子头雁效应。党组书记、院长切实履行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把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一把手”工程常抓不懈。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查找问题、带头记录和填报有关情况和数据,示范带动全院干警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压紧压实全院干警“应报尽报”责任。


强化监督执纪,提高填报质量

以开展“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执行“变形走样”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加强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为重点内容的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形成遵规守纪、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院政治部认真落实日常监督管理责任,每月20号以后时刻关注全院各部门人员填报情况,强调“三个规定”填报的严肃性和严谨性,切实做到主动填报、有问必录,不断提高填报质量和效率,避免漏报迟报问题发生;每月及时对平台记录信息进行甄别,对填报中出现的类型不准确、内容不完整、无需填报等填报记录不规范、错误等问题及时进行反馈,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解决凑数填报、虚假填报等问题,进一步推动记录报告制度的从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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