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严肃穆的法庭内,法槌敲响,一起单位行贿罪案件正在公开审理,台下一百四十名来自不同单位的干部职工神情专注,凝神聆听。
为增强公职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发挥职务犯罪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晋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某投资有限公司、被告人周某单位行贿罪一案。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国家统计局晋宁调查队、中央储备粮昆明直属库有限公司、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晋宁区供电局等五家单位近一百四十名干部职工旁听了案件审理,将庭审现场变为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案件聚焦
在本次公开审理的案件中,被告某投资公司为在业务工作开展中获得帮助,让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某向他人送礼金,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有序推进。被告人周某的最后陈述为在场的每一位干部职工敲响了警钟,使其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廉洁自律的重要性。
法官寄语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围绕本案涉及的法律法规做了现场普法,并向旁听人员进行廉政提醒:“凡是试图通过行贿、受贿行为获利的,最终都会竹篮打水一场空。行贿人在各方面将得不偿失,寸步难行。”审判长希望旁听的公职人员以案为鉴、远离拉拢腐蚀,珍惜职位和荣誉;希望旁听的企业人士诚信、合法经营,正当、公平竞争。
旁听感悟
参与旁听的干部们神情凝重,全程专注聆听。随着庭审环节一步步推进,被告人如何一步步沦为“阶下囚”的违法犯罪过程被清晰还原,为在场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这样‘沉浸式’的旁听庭审让我很是触动,庭审现场成为了无形的警示教育课堂。旁听一次,受教一生。”多位同志现场旁听后表示感触良多。这种以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的方式,大大增强了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此次庭审活动是晋宁法院推动警示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通过选取典型案件组织旁听,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晋宁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延伸司法服务,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有力司法保障。